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泰国榴莲进口报关检验检疫程序
时间:2023-02-07    点击:135
检疫审批 
企业在签订进口泰国新鲜榴莲贸易合同或协议前,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海关总署申请办理进境水果检疫审批手续,并取得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》(以下简称《检疫许可证》)。
入境报关 
申报资料需齐全、完整和清晰
签字、印章、有效期等内容真实有效
证书具体包括:检疫许可证
       植物检疫证书
       产地证书
其中植物检疫证书应符合以下要求:
 1 植物检疫证书的内容与格式应当符合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ispm第12号《植物检疫证书准则》的要求,并在附加声明注明:“this fruit is in compliance with the protocol on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conditions of tropical fruits to be exported from thailand to china.”。
 2 用集装箱运输进境的,植物检疫证书上应注明集装箱号码。
 检验检疫 
未被抽中查验的榴莲由海关审核其单证资料无误后放行,抽中查验或查验送检的榴莲由海关派出双人进行查验,查验内容主要包括:
1.货证查验
核对水果品种、件数、重量等信息是否与申报相符
2.外包装查验
包装箱上应用英文注明水果名称、产地、果园注册代码、包装厂名称或注册代码。海关须核查进口榴莲是否来自注册登记的果园和包装厂(相关名单可在总署网站查询),符合要求的方可实施检疫
3.昆虫查验
用肉眼或借助放大镜观察果实表面有无害虫、虫蛀孔、虫咬痕迹和排泄物等,重点检查果蒂部、果脐部等凹陷部位有无害虫隐藏,收集可疑果实
4.病害查验
用肉眼或借助放大镜仔细观察果实表面有无溃疡、腐烂、轮纹、斑点、霉变等可疑病害症状,收集可疑病果
5.木质包装查验
核查木质包装上加施的ippc专用标识是否符合要求;检查木质包装是否携带天牛、白蚁、蠹虫、树蜂、吉丁虫、象虫等钻蛀性害虫及其为害迹象,对有昆虫为害迹象的木质包装应当剖开检查,对带有疑似松材线虫等病害症状的,应当取样送实验室检验
6.运输工具及装载容器查验
检查装运水果的集装箱、汽车、船舶或航空器上是否有土壤、幼虫或虫蛹
7.其它项目查验
检查榴莲是否带土壤、枝叶或其他附着物,有无裂果;包装箱内有无虫体、杂草
对抽查的榴莲进行现场剖果检疫,剖果后仔细检查果实内有无昆虫虫卵、幼虫及其为害状、有无霉变。将查验发现的可疑病虫果及虫体、杂草、土壤、枝叶送实验室进行有害生物检疫鉴定。另外抽取有代表性的榴莲样品加贴标识,送实验室进行安全卫生项目检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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冯经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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